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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昌博物馆关于2026年藏品征集计划的公告

       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,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,充分展示新昌特色文化,丰富博物馆馆藏,提升本馆展览整体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和《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新昌博物馆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:

一、征集内容

        古代藏品类:充分体现不同历史时期新昌地区的社会发展、生活生产状况,具有较高的历史、艺术和科学价值,以唐、宋两个时期的藏品为主,类别包括玉石器、陶瓷器、青铜器、石刻、书籍、书画、金银器、武器、织绣等;

        文化历史类:能够反映新昌独特的地域文化,如佛教文化、道教文化、茶道文化,唐诗之路、宋代儒学以及理学文化等相关藏品,包括佛像、法器、茶器、文具、书籍等;

        近现代类:能反映新昌地区近现代、革命时期社会历史发展相关的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百姓生活变化等方面信息的实物、资料等重要藏品,包括名人手稿、报纸杂志、老照片、奖章奖状、老家具等。

 

二、征集要求

        藏品提供人必须保证藏品为原件,来源必须合法,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。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且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。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,藏品提供人不得将该批次藏品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。

 

三、征集方式

        1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《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》等法律法规进行。

        2、本次藏品征集以捐赠为主,鼓励社会团体、单位机构、个人无偿捐赠;接受相关单位移交、调拨、划拨。对来源合法、所有权清晰、品相基本完整的无偿捐赠藏品,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,新昌博物馆将为捐赠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,进行收藏登记。私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(文物商店、旧货市场等)出售的藏品,可按相关规范和程序购买。 

 

四、征集时间

自发布之日起,当年有效

 

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杨老师

联系地址:新昌县七星街道鼓山西路130号新昌博物馆

联系电话:0575-86338622

邮箱:1420175855@qq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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